美达股份原料供给受消极影响
美达股份(000782)公告称,
国家商务部最终裁定,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己内酰胺存在倾销,决定自2011年10月22日起5年,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己内酰胺时,应依据终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缴税税率为2.2%-25.5%。己内酰胺为锦纶行业企业生产锦纶6切片的原材料。公告显示,2011年1至10月,美达股份向该案所涉欧盟和美国相关公司进口采购量为2.21万吨,占公司采购总量的16%。2010年国内己内酰胺总用量为112万吨,国产49万吨,进口63万吨,进口依存度为56.25%。
公司称,商务部对己内酰胺反倾销的最终裁定直接减少了公司原料进口采购渠道,不利公司产品品质稳定;缴纳购货金额相应的反倾销税直接增加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影响公司利润。